深圳中院:虚拟货币具财产属性 可通过香港合规平台兑换法定货币

【区块律动】6 月 19 日,《人民法院报》刊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文章,文中指出虚拟货币具有相应的财产属性,在司法实践中已基本形成共识。对需要退赔被害人损失或予以没收的,为平衡处置涉案虚拟货币需求与内地监管政策,可以探索在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部门备案、监管下,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合法的司法管辖区,如香港,通过合规持牌交易平台,将虚拟货币按照市场价格兑换为法定货币。对被用于犯罪且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虚拟货币,如隐私币,可发送至「黑洞地址」,予以销毁,永久退出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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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3探险家_Linvip
· 21小时前
假设:深圳正在弥合东西方加密货币的鸿沟……说实话,令人着迷的监管量子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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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mpDetectorvip
· 21小时前
聪明钱早就知道这一切会发生……模式从不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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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dTrades_Walkingvip
· 21小时前
形势不错啊 香港牌照要涨价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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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Recktvip
· 21小时前
合法合规牛到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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