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SEC新主席:加密監管新篇章 發行托管交易將全面改革

美國SEC新任主席詳述加密貨幣監管新方向

我非常榮幸能在今天的代幣化圓桌會議上與各位優秀嘉賓分享觀點。

今日討論的主題極具時效性,因爲越來越多的證券正從傳統("鏈下")數據庫遷移至基於區塊鏈("鏈上")的分布式帳本技術系統。

證券從鏈下向鏈上系統的轉變,可比作幾十年前音頻記錄從黑膠唱片到磁帶再到數字格式的演變。音頻內容數字化後便於傳輸、修改和存儲,爲音樂產業帶來了巨大創新。音頻擺脫了固定格式的限制,在各種設備和應用間實現兼容與互操作。它可被重組、分割和編程,創造全新產品。這同時推動了新型硬件設備和流媒體商業模式的發展,極大地惠及了消費者和美國經濟。

正如數字音頻革命徹底重塑了音樂行業,證券向鏈上遷移有可能顛覆證券市場的各個方面,因爲它能創造全新的證券發行、交易、持有和使用方式。例如,鏈上證券可通過智能合約定期、透明地向股東分配股息。代幣化還能將流動性不足的資產轉變爲流動性投資機會,促進資本形成。區塊鏈技術有望爲證券帶來廣泛的創新用例,催生出許多現行規則體系尚未考慮的新型市場活動。

爲使美國成爲特朗普總統願景中的"全球加密中心",監管機構必須跟上創新步伐,考慮是否需要監管改革以適應鏈上證券和其他加密資產。爲鏈下證券設計的規則與鏈上資產可能不兼容或不必要,並可能抑制區塊鏈技術的健康發展。

作爲SEC主席,我的重要職責是爲加密資產市場制定合理的監管框架,爲加密資產的發行、托管和交易建立明確規則,同時堅決打擊違法行爲。清晰的規則對保護投資者免受欺詐至關重要,特別有助於他們識別非法騙局。

SEC迎來了全新的一天。政策制定將不再依賴於臨時執法行動。相反,我們將利用現有的規則制定、解釋和豁免權,爲市場參與者提供切實可行的標準。執法方式將回歸國會初衷,即監管違反這些既定義務的行爲,尤其是欺詐和市場操縱方面。

這項工作需要SEC內部多個部門的協調,因此我很欣慰看到Uyeda委員和Peirce委員合作成立了加密貨幣專項工作組。長期以來,SEC一直面臨政策制定各自爲政的挑戰。這個專項工作組展示了我們各政策部門如何通力合作,爲公衆提供他們長期需要的清晰度和確定性。

現在,我將重點討論加密資產政策的三個核心領域:發行、托管和交易。

發行

首先,我希望SEC爲被歸類爲證券或受投資合同約束的加密資產制定清晰合理的發行指導方針。目前僅有四家加密資產發行機構完成了註冊發行和按A條例進行的發行。發行機構普遍回避此類發行渠道,部分原因是難以滿足相關披露要求。如果發行機構計劃發行的不是傳統證券(如股票、債券或票據),他們很難確定其加密資產是否構成"證券"或受投資合約約束。

過去幾年,SEC最初採取了我稱之爲"鴕鳥心態"的做法——似乎希望加密貨幣會自行消失。隨後又轉變爲"先執法再提問"的策略。雖然SEC聲稱願意與潛在註冊者溝通,鼓勵"直接前來諮詢",但事實證明這種說法基本是曇花一現,且往往具有誤導性,因爲SEC並未針對這項新技術對註冊表格做出必要調整。例如,S-1表格仍要求提供高管薪酬和資金用途的詳細信息,而這些對加密資產的投資決策可能並不重要。盡管SEC此前曾針對資產支持證券和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調整過表格,但面對近年來投資者對加密資產日益增長的興趣,SEC卻未作出相應調整。我們不能通過"方枘圓鑿"的方式來促進創新。

我致力於推動SEC制定新方針。SEC工作人員最近發布了關於某些註冊和發行披露義務的聲明,並澄清某些發行和加密資產不涉及聯邦證券法。我希望工作人員繼續按我指示,就其他類型的發行和資產作出澄清。然而,現有的註冊豁免和安全港可能並不完全適合某些類型的加密資產發行。我認爲這些聲明只是臨時措施——SEC的全面行動至關重要且必要。同時,我已要求SEC工作人員考慮是否需要額外指導、註冊豁免和安全港,爲美國境內的加密資產發行開闢途徑。我相信,根據證券法,SEC擁有廣泛的自由裁量權來適應加密行業,我打算充分運用這一權力。

托管

其次,我支持爲註冊人提供更多自主權,讓他們自行決定如何托管加密資產。SEC工作人員最近撤銷了《員工會計公告第121號》,爲希望提供加密資產托管服務的公司掃除了一個重大障礙。這項公告本身是一個嚴重錯誤。工作人員無權在SEC正式行動之外,在沒有通知與評論規則制定的情況下採取如此廣泛的行動。該行動造成了不必要的混亂,其影響遠超SEC的管轄範圍。然而,SEC可以做的遠不止廢除SAB 121號,以增強合法合規托管服務市場的競爭力。

有必要明確哪些類型的托管人符合《顧問法》和《投資公司法》規定的"合格托管人"資格,並明確合格托管要求的合理例外情況,以適應加密資產市場中的常見做法。許多顧問和基金可以使用自我托管解決方案,這些方案與市場上一些托管人相比,採用了更先進的技術保護加密資產。因此,托管規則可能需要更新,以允許在特定情況下進行自我托管。

此外,可能有必要廢除"特殊目的經紀交易商"框架,並以更合理的制度取代。目前只有兩家特殊目的經紀交易商在運營,這顯然是由於對這些實體施加了嚴格限制。經紀交易商從未被限制擔任非證券型加密資產或加密資產證券的托管人,但SEC可能需要採取行動,明確客戶保護和淨資本規則在此類活動中的適用性。

交易

第三,我支持允許註冊者在其平台上交易更多種類的產品,並響應市場需求開展此前SEC禁止的活動。例如,一些經紀交易商試圖通過"超級應用程序"進入市場,提供證券、非證券及其他金融服務的一體化交易。聯邦證券法並未禁止擁有另類交易系統的註冊經紀交易商促進非證券交易,包括通過證券與非證券之間的"配對交易"。我已要求SEC工作人員協助設計現代化ATS監管制度,以更好地適應加密資產。此外,我還要求工作人員探討是否需要進一步指導或規則制定,以促進加密資產在國家證券交易所上市和交易。

在SEC及其團隊致力於制定全面加密資產監管框架的同時,證券市場參與者不應被迫前往海外進行區塊鏈技術創新。我希望探討,對於尋求將新產品和服務推向市場的註冊人和非註冊人,如果這些產品和服務可能與現行委員會規則不兼容,有條件豁免是否適當。

我期待與特朗普政府和國會同仁協調合作,使美國成爲全球加密資產市場參與的最佳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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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chain智囊vip
· 9小時前
需谨慎看待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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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火箭手vip
· 14小時前
发射窗口已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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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KProofstervip
· 14小時前
好吧,技术上来说这是一个不正确的类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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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pto金矿vip
· 06-12 09:55
链上终将改变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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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T慈善家vip
· 06-12 09:55
监管塑造创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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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ceOracleFairyvip
· 06-12 09:46
颠覆性的监管阿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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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natureVerifiervip
· 06-12 09:45
监管需要安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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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coin马拉松vip
· 06-12 09:39
智能监管促进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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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O研究员vip
· 06-12 09:38
监管态度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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