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新主席規劃美國加密資產監管框架 致力打造全球加密中心

新任證監會主席暢談加密資產監管新思路

我很榮幸能在今日代幣化圓桌會議上發表演講,與各位嘉賓共同探討這個極其及時的話題。

隨着證券市場從傳統數據庫向基於區塊鏈的分布式帳本系統轉變,我們正站在金融創新的風口浪尖。這一轉變可以類比爲音頻產業從黑膠唱片到磁帶再到數字格式的演進。數字化使音頻易於傳輸、修改和存儲,徹底革新了音樂行業,打破了創作束縛,實現了跨平台兼容性,並催生了全新的商業模式和硬件設備,爲消費者和經濟帶來巨大福祉。

同樣,鏈上證券有望重塑整個證券市場生態,帶來全新的發行、交易、持有和使用方式。通過智能合約,鏈上證券可以定期透明地向股東分配股息;代幣化能夠將低流動性資產轉化爲高流動性投資機會,促進資本形成。區塊鏈技術可能催生出許多現行規則尚未考慮的嶄新市場活動。

爲實現美國成爲"全球加密中心"的願景,證監會必須與創新並進,考慮進行必要的監管改革以適應鏈上證券和其他加密資產。爲傳統證券設計的規則可能不適用於鏈上資產,甚至可能阻礙區塊鏈技術的發展。

我作爲證監會主席的重要使命是制定合理的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框架,爲加密資產的發行、托管和交易提供明確規則,同時持續打擊違法行爲。清晰的規則對保護投資者至關重要,尤其有助於識別非法騙局。

證監會迎來新紀元。政策制定不再依賴於臨時執法行動,而是利用現有的規則制定權爲市場參與者提供切實可行的標準。執法方式將回歸國會初衷,重點監管違反既定義務的行爲,特別是欺詐和市場操縱。

這項工作需要證監會內部協調,我很高興看到Uyeda委員和Peirce委員成立了加密貨幣特別工作組。長期以來,證監會政策制定一直各自爲政,而這個工作組展現了政策部門如何協同合作,爲公衆提供亟需的清晰度和確定性。

現在,我想重點討論加密資產政策的三個關鍵領域:發行、托管和交易。

發行

首先,證監會需要爲屬於證券或受投資合同約束的加密資產制定清晰合理的發行指導方針。目前僅有四家加密資產發行方進行了註冊發行和A條例發行。發行方普遍避開此類發行,部分原因是難以滿足披露要求。對於非計劃發行普通證券的機構而言,確定加密資產是否構成"證券"或受投資合約約束更加困難。

過去幾年,證監會最初採取了"鴕鳥心態"—希望加密貨幣自行消失。隨後轉爲"先執法後提問"的監管策略。雖然證監會聲稱歡迎潛在註冊者諮詢,但事實上並未針對這項新技術對註冊表格做出必要調整。例如,S-1表格仍要求提供對加密資產投資決策可能並不重要的高管薪酬和募資用途詳細信息。盡管證監會此前曾爲資產支持證券和房地產投資信托調整過表格,但近年來尚未對加密資產做出類似調整。我們不能以"方枘圓鑿"的方式鼓勵創新。

我致力於推動證監會制定新方針。工作人員近期已發布聲明,澄清某些註冊和發行披露義務,以及某些發行和加密資產不涉及聯邦證券法的情況。我期望工作人員繼續就其他類型的發行和資產作出澄清。然而,現有註冊豁免和安全港可能不完全適合某些類型的加密資產發行。我認爲這些聲明只是過渡性的—證監會的進一步行動至關重要。同時,我已要求工作人員考慮是否需要額外指導、註冊豁免和安全港,爲美國境內加密資產發行鋪平道路。根據證券法,證監會擁有廣泛自由裁量權來適應加密行業,我打算充分利用這一權限。

托管

其次,我支持賦予註冊人更多自主權決定如何托管加密資產。證監會工作人員近期撤銷《員工會計公告第121號》,爲加密資產托管服務提供商清除了一大障礙。該公告原本是一個嚴重錯誤,工作人員無權在未經規則制定程序的情況下採取如此廣泛行動。然而,證監會可以做的遠不止撤銷SAB 121,還可以增強合規托管服務市場的競爭。

有必要明確哪些托管人符合《顧問法》和《投資公司法》規定的"合格托管人"資格,並爲加密資產市場常見做法制定合理例外。許多顧問和基金能夠使用比某些市場托管方更先進的自我托管解決方案保護加密資產。因此,托管規則可能需要更新,允許在特定情況下進行自我托管。

此外,可能有必要廢除"特殊目的經紀交易商"框架,以更合理制度取代。目前僅有兩家特殊目的經紀交易商在運營,顯然是因爲受到重大限制。經紀交易商從未被限制擔任非證券型加密資產或加密資產證券的托管人,但證監會可能需要採取行動,明確客戶保護和淨資本規則對此類活動的適用。

交易

第三,我支持允許註冊者在其平台上提供更多樣化的產品,並開展此前被禁止的市場需求驅動活動。例如,一些經紀交易商正嘗試推出"超級應用程序",提供證券、非證券及其他金融服務的一體化交易。聯邦證券法並未禁止擁有另類交易系統的註冊經紀交易商促進非證券交易,包括通過證券和非證券間的"配對交易"。我已要求工作人員協助設計現代化ATS監管制度,更好適應加密資產。此外,我還要求探索是否需要進一步指導或規則制定,促進加密資產在國家證券交易所上市和交易。

在證監會致力於制定全面的加密資產監管框架期間,證券市場參與者不應被迫前往海外進行區塊鏈技術創新。我計劃探索對尋求推出新產品和服務的註冊人和非註冊人實行有條件豁免的可能性,特別是當這些產品和服務可能與現行規則不兼容時。

我期待與政府和國會同仁協調,使美國成爲全球參與加密資產市場的最佳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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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合约补漏工vip
· 5小時前
监管来了才有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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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难幸存者vip
· 6小時前
拥抱监管终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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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pto段子手vip
· 06-15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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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ceOracleFairyvip
· 06-15 13:43
监管与创新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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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米老师1vip
· 06-15 13:42
代币证券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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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e币研究员vip
· 06-15 13:26
基于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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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eldWhisperervip
· 06-15 13:25
终于等到监管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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