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十數據5月5日訊,經濟日報刊文稱,要推動帶薪年假從“紙面規定”轉爲真實可享的權益,除了加強行政執法監督等外在約束力,關鍵還需用人單位主動轉變觀念。申請合理休假不代表工作態度不積極,工作時長也並非與工作效率成正比,用人單位不妨將帶薪休假視爲一種對員工的長期投資,充分保障員工休息休假權益,讓其舒緩神經、放松心情,進而在日後更好地開展工作。在提升人力資源效率的同時,也有利於提高員工對單位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增強團隊凝聚力。好政策要避免雷聲大雨點小,還需要貼近實際、細化規則。帶薪年假事關用工雙方的利益分配,相關部門除了對帶薪年假情況開展常態化監督外,還可對真正落實的企業給予正向激勵。